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内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因公出国(境)公示
时间:2019-06-26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

根据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选派陈爱梅老师赴香港开展合作测试的函》,应香港浸会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和香港职业训练局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邀请,我校拟选派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陈爱梅老师于2019年8月21日至30日赴香港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外停留10天。陈爱梅老师赴港的往返机票(车票)、公杂费由国家语委承担,在港期间住宿费用由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职业训练局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承担。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8846090(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8846011(纪委)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