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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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汉江师范学院校歌的启事
时间:2022-10-28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为进一步彰显高校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传承汉江师范学院厚重的历史和人文底蕴,唱响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最强音,构建高品味的校园文化,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面向全校和社会各界开展汉江师范学院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汉江师范学院校歌歌词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关心、支持汉江师范学院建设发展的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者可以是个人、团队或单位。

三、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四、作品要求

歌词要求文字优美、简洁凝炼、意境深远、易懂易记,能凸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彰显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展示学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感召力。

五、投稿要求

1.歌词投稿文件包括歌名、歌词正文(中文)、释文等内容。释文要阐释创作思想、创意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及所表达的意思。

2.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3.在截稿前,作者若对已投稿作品有所修改更新,重新投稿请注明版本。评审组将以最新版为准。

4.本次校歌征集主要以歌词为主,若有意谱曲者敬请等待歌词征集完成之后再参与谱曲征集。

六、知识产权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汉江师范学院所有。(《作品权属确认书》内容见附件2)

七、投稿方式

作者可提交书面稿件或电子文档,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单位等必要信息,一并填写《作品权属确认书》。党委宣传部将按接收的顺序对作品进行登记。

1.书面投稿:

投稿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汉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接收人:罗老师

2.电子文本投稿:

投稿邮箱:hjnu1904@163.com

联系人:罗老师

3.咨询电话:0719-8846013

八、评选办法

1.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获奖作品将在校园网、官微公众号等媒体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内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九、奖励标准

作品一经评选出,学校将对作者给予相应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赠送学校文创纪念品和画册。

、作品采用

学校将与拟作为校歌的作品作者签订采用协议,作者有义务帮助学校进一步修改完善歌词。

十一、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汉江师范学院。

附件1:歌词征集相关参考资料

附件2:作品权属确认书

汉江师范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