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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16-11-26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推进十堰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特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基本思路,着力突破教育发展瓶颈,致力教育内涵建设,倾力促进教育公平均衡,教育改革发展成就显着,“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三五”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办学条件显着改善。

    “十二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堰市城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支持教育发展的政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在实处。全市累计划拨教育用地4000亩,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资金39亿元,新改扩建幼儿园290所,新增园舍23万平方米,各乡镇基本建成1所普惠性中心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8所,新增校舍42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90万平方米;竹山县一中、郧阳区一中等普通高中完成整体迁建;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等8所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项目顺利实施;中小学全面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义务教育学校“班班通”普及率达到100%,教学点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520所农村学校建设了“希望厨房”,70%农村寄宿学校达到“一人一铺”标准,寄宿学校生均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

    2、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学前教育:以落实一期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大幅增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基本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8%,比2010年底提高了13个百分点;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超额完成既定85%的目标;新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0所;丹江口市成功创建学前教育发展示范区。

    义务教育:以推进县域均衡为抓手,加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干部教师交流,实施连片教研、联校协作,构建高效课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着成效。丹江口市、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先后通过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竹溪县、十堰经济开发区、竹山县、郧西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房县等先后通过省级评估认定。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3%,完成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98%的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根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规范发展”的原则,十堰城区和各县市普通高中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形成了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多层次、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基本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以优质特色发展为目标,通过搭建招生平台,制定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深化新课程改革,培育100门精品校本课程,推动了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市二中、竹山县一中、郧阳区一中成功创建“湖北省示范中学”。全市高考质量逐年提升。

    中职教育:围绕“错位发展、打造品牌”的基本思路,优化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撤销一批雷同或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专业,加大精品专业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专业格局。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抽考制度,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深化中职校企合作,全市70%以上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与市内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全市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中职技能大赛连续四年名列全省前茅。东风职业技术学校和计算机学校整合组建了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郧阳科技学校3所中职学校进入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行列,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等3所中职学校成功创建省级中职示范学校。社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年均20万人次。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各具特色,四所高校专业特色鲜明,培养重点明确,“十二五”为社会培养毕业生8万余人。郧阳师专完成整体迁建,升本工作基本完成。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新建武当山职业学院,进一步丰富了我市高教资源,为弘扬我市武当文化开辟了新阵地。各高校高度重视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创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实践基地,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

    其他教育:特殊教育初步形成了康复-教育-职业培训一体的办学体系,三类残疾儿童实现了学前康复、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全覆盖。继续教育稳步推进,成人高考年均参考人数7000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年均2万余人次,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年招生人数2500人左右。社区教育试行点取得初步成效。

    3、教育改革持续深化。

    “十二五”期间,在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确定的教育综合改革的基础上,针对十堰教育实际,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将市直和东风分局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划片招生等权限下放。实施简政放权,将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

    办学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实行强校扶弱校、中心学校带村小、片区初中联校制等管理机制和“一校一品”办学模式,合力推进中小学建设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教学一体化、学校发展特色化。在城区实施了义务教育“联校协作发展”行动计划,将同区域、同学段学校组成联合发展共同体,加强考评指导,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了学校由各自为阵到开放办学、协作办学的重大转变。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构建了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统筹普高和中职招生工作,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招生“三同时”政策,优化了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郧西县以“小组合作学习+教学案”的形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竹溪县、郧阳区、丹江口市的课堂教学改革亦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探索规模化集团化办学,以郧阳师专、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联合我市10多所中职学校组建了学前教育联盟、现代制造业与旅游服务业职教集团、农教集团,全面提升支柱产业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

    教育督导全面加强。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均实行督学责任区和督学挂牌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制定《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督导评估方案》,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4、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市教育系统涌现出了伍昌云、邹桂芬、孙杰、吕祥华、谢萍等一批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200余人、研究生70余人,新招聘教师3800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评选省级特级教师39人,湖北名师11人,十堰名师36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65人,市级骨干教师365人。干部教师交流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以“国培”、“省培”为依托,借助高校、网络、各级各类项目集中培训、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本培训等资源,基本建成完备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全体中小学教师圆满完成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继续教育任务。在岗教师的各类培训中,通过“国家培训”的教师数达10000人,占在岗教师人数的29%,通过“省级培训”的教师数达11000人,占在岗教师人数的30%,通过“市级培训”的教师数达9000人,占在岗教师人数的24%。教师队伍整体呈现出补充及时、结构改善、整体素质提高的鲜明特征。

    5、教育公平扎实推进。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促进公平为政策的基本取向,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为每名学子提供了更加公平的教育。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学生就学问题。全市95所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敞开大门,切实保障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关爱留守儿童,加大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的保护力度。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建立起了覆盖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益。每年落实资助资金2亿以上,资助学生120多万人次。全市873所农村中小学学生享受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6、行风政风全面优化。

    “十二五”期间,教育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系统干部全员抓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良好局面。干部解放思想、为民服务、勤政廉政、风清气正,教育行风政风全面优化。

    专栏1:十堰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情况

    (二)“十二五”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发展不够,保教质量整体不高。

    学前教育仍然是全市教育的一块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源总量不足。目前,全市在园幼儿11万人,现有园舍面积59.6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只有5.28平方米,按省定生均建筑面积9平方米计算,全市尚差39.4万平方米。二是公益性、普惠性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十堰城区现有公办园12所,仅占6.9%。部分民办园普惠但不优质。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落实不够,配建数量不足,普惠性不够。三是幼教师资数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全市幼儿教职工尚有3000人左右缺口。幼儿师资编制标准尚未出台,幼教师资准入机制尚不完善,全市6200名专任幼教教师中取得资格证的人数仅占50%。民办园幼教师资待遇与公办园相比还有差距,教师流动性大,保教质量难以保障。乡镇幼儿园部分教师属于转岗教师,难以适应保教要求。四是以民办园为主体的城市学前教育中大多数幼儿园是靠租房办园,办园条件不达标,城乡结合部幼儿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2、义务教育低位均衡,城乡教育仍有差距。

    “十二五”时期,各县市区加大教育投入,基本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只是低水平的均衡,实现十堰全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部分农村学校在教育技术装备、教师素质、课程开发、课堂改革、学校文化等方面与优质学校还存在较大差距;城区义务教育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优质学校大班额较为严重的问题。

    3、职业教育统筹不够,基础能力建设滞后。

    部分县(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不到位,城区职业教育存在多部门管理和多部门办学问题。全市中职基础能力建设较为滞后。中高职对接不够,一体化办学仍需加大探索力度。“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分散,培训质量不能保障。“双师型”师资不足,人才培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4、教育投入长期不足,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我市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仅能维持“保工资、保运转”基本需要,县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

    5、学校办学特色不特,办学水平仍需提高。

    中小学办学存在一定程度同质化现象,校园文化建设力度不强,学校对特色建设规划不到位,引导不力,指导不够,学生不能得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困难,学校办学活力不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仍需加大力度。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十堰被国家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主体功能区、生态市等建设试点范围,对教育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十三五”时期,十堰教育发展面临难得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以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为保障,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形成更为满意的公平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提供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具体目标:全市新建幼儿园60所,改扩建幼儿园78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每个县(市、区)有1-2所幼儿园的综合办园水平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小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于0.5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寄宿制学校一人一铺率达到100%,生均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150所;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0%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学校标准,其他普通高中达到市级示范学校标准;构建具有本地特色、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职业教育强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

    三、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基本实现“就近”入园。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做好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工作,确保公益性普惠性。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策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切实解决城镇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2、加强幼教师资建设。

    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有计划地招录公办幼儿园教师,不断提高公办园教师在编比例。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盟作用,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园本研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公办民办幼儿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3、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和保育教育指导。

    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准入管理,对无证办园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对幼儿园的年检和动态监管,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引导和规范幼儿园科学实施保教活动,加强保教设备配备尤其是玩教具资源建设,落实省定保教设备配备标准,开展幼儿园玩教具达标建设和办园等级评定工作,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可持续发展。

    专栏1: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实施十堰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60所,改扩建幼儿园78所,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市城区新建幼儿园12所。2016年新建8所,张湾区新建柏林中心幼儿园、一休幼儿园、九州龙城幼儿园,茅箭区新建大洋五洲幼儿园、金豆苗幼儿园,经济开发区新建光明幼儿园、方块村小区幼儿园、龙门幼儿园;2017年新建2所,茅箭区新建美盛国际城幼儿园,经济开发区新建柯家村小区幼儿园;2019年新建1所,张湾区新建巴黎小区幼儿园;2020年新建1所,张湾区四方新城幼儿园。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倾斜,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督导监控,切实缩小城乡、校校发展差距。实施“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使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课程设置、教师资格、班额、教育装备、图书、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夯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各县(市、区)继续深化强校扶弱校、乡镇中心校带村小、片区初中联校制等管理机制和“一校一品”办学模式,推进中小学建设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教学一体化、学校发展特色化。深入推进城区“联校协作”工作,加大教师交流、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工作力度,增强联校协作发展工作的自觉性、实效性。加快推进十堰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2、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

    深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灵活高效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加强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3、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改革评价制度,各地不得按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或下达升学指标。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控制书面家庭作业总量,规范教辅材料使用,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招生、教辅资料征订、阳光减负等工作,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强化家校沟通,指导好学生课外活动,避免学校减负、家长加负。

    专栏2: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全市规划5年投入22.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1.1亿元,省级资金17.6亿元,市级力争投入4亿元,县区级力争投入5.2亿元,争取闲置校产处置及社会捐赠资金0.5亿元。新建和维修改造教学及辅助用房80万㎡、生活用房22万㎡,新建和改造运动场110万㎡;添置饮水设备、学生食堂的设备、寄宿制学校宿舍设备5.5万件(套);添置安保物防设施“八件套”911套,装备技防设施视屏监控系统648套;新增标准课桌椅108701套,购置图书2465330册;新增小学科学教学仪器达标学校535所,配备初中物理实验室76间,化学实验室60间,生物实验室50间,地理实验室12间;配备音乐器材6421台(件套)体育器材293692台(件套)、美术器材28406台(件套);添置计算机21412台,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室2663间,接通宽带网络学校167所,实现“班班通”和宽带网络接入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473所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完成标准化建设,总建筑规模2328909平方米,总投资210014万元。其中校舍建筑总面积1140779平方米,投资193607万元;运动场地总面积1188130平米,投资16407万元。

    专栏3: 十堰市城区中小学建设规划 “十三五”时期,十堰市城区共新改扩建中小学38所。 2016年建设12所。张湾区:张湾区思源实验学校(新建)、上河小学(改建)、十堰市第九中学(扩建),茅箭区:北京路中学(新建)、文锦学校(改扩建)、西坪小学(改建),市直:柳林中学迁建、市一中学生公寓、郧阳中学学生公寓、重庆路小学(续建)、61小学(改扩建)、51中学(改扩建)。 2017年建设6所。张湾区:柏林中心小学(改扩建)、十三中(改扩建)、车城西路小学(改扩建)、张湾区实验中学(扩建),茅箭区:茅箭区实验学校(扩建)、大洋五洲小学(新建)。 2018年建设6所。张湾区:黄龙中心小学(迁建)、刘家湾小学(迁建)、红卫小学(扩建),茅箭区:茅箭区鸳鸯学校(改建),经济开发区:小河小学(新建),市直:车城高中(新建)。 2019年建设7所。张湾区:新区外国语学校(新建)、铸邦希望小学(新建)、叶湾小学(迁建),茅箭区:畔山林语小学(新建)、茅箭区许家小学(新建),经济开发区:50学校初中部(新建),市直:郧阳中学体育场馆建设(新建)。 2020年建设7所。张湾区:汉江国际学校(新建)、和昌国际学校(新建)、四方新城学校(新建),茅箭区:火车站北广场小学(新建)、火车站北广场中学(新建),市直:东风高级中学(扩建)、市十六中三期工程。

    (三)特色发展普高教育。

    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和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面向全体、分层指导、分类推进”的办学策略,深化教学改革,改进学校管理,形成布局合理、特色多样、优质开放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

    1、优化普通高中布局。

    通过布局调整,到2020年,使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数量稳定在18所左右,其中,十堰城区5-7所,县市(含郧阳区)12所,在校生总数稳定在50000人左右。

    2、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扩大高中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服务面,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瞄准国际国内教育发展的前沿,通过实施教育制度现代化、教育思想和观念现代化、教育方法和手段现代化、教育装备现代化、教育管理现代化、教师队伍现代化,培养具有现代人格和现代品质的人。

    3、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缩小普通高中教育的区域差距和同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所普通高中。继续巩固和发展高中已有办学特色,发挥示范学校引领作用。继续在招生、校本课程开发、优秀教师引进等方面支持各高中办出特色,为各具特长学生提供发展平台,努力把全市普通高中的办学优势转化为学生的竞争优势,培育更多特色高中品牌。

    专栏4: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计划 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十堰城区保留五所高中,除郧阳中学、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外,将车城高中迁建至城西,将柳林中学迁建至城东,取消张湾区十三中、市柳林中学以及市二中高中部,腾位用于义务教育,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紧张的压力。同时按照“每县(市)办好2所普通高中”的思路由县(市、郧阳区)对辖区内普通高中进行优化整合。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十三五”期间,16所普通高中实施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公寓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总建设规模355600平方米,总投资6546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家和省专项投入5236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092万元。高中特色建设工程: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通过学校育人风格、育人模式等呈现特色,如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综合实践育人特色等;通过课程个性化设计与特色课程建设等呈现特色,如外语语言特色、艺术体育特色、教学模式特色等;通过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呈现特色,如办学机制特色、学校管理特色、队伍建设特色等。到2020年50%以上的普通高中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十政发〔2016〕27号),围绕十堰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统筹,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1、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加大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围绕“一主四大”产业,实现院校、产业、企业融合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新突破。综合推进对口单招、“3+2”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高职+本科等多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把资源集中到教学改革上来,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市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到2016年,职业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市通过省级验收,到2020年,建设50 门优质网络课程,建设30套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开展“车城技能名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

    2、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抓好职业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全面深化专业、课程、教材、教法改革,让专业改革适应产业结构调整、课程改革适应技术进步更新、教学改革适应实际岗位需要,让学生适应社会接地气、掌握本领能发展。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分专业集群成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参加的市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到2016年,完成20个重点专业的标准化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所有专业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3、推动职教体系与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

    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启动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示范水平高的标准,建设3-5个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实训示范基地。启动实施“双证互通”改革,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职业院校的全覆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学位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专栏5: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市直重点建设2-3所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房县、郧西职教中心迁建和丹江口市、市城区中职资源整合,到2017年底完成市、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任务。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湖北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全国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十堰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创建全省新型农民培训品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十三五”期间,计划对11所职业教育学校的实训楼、学生公寓、运动场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总建设规模299904平方米,总投资57550.98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家和省专项投入22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5260万元。重点建设20个面向十堰支柱产业,与生产一线紧密对接的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支持汉江师范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到2020年,重点建设20个面向十堰支柱产业,与生产一线紧密对接的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村“双带头人”培训和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百万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

    (五)创新发展高等教育。

    通过优化专业结构,整合高校资源,激活办学机制,提升教育层次,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服务有力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

    1、支持高校开展优质资源整合,提升教育层次。

    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育人质量为目的,以重点学科为龙头,有效整合校校之间、学校内部院系之间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高校重点学科、精品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学生创新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和综合竞争力。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市场需求学科专业。

    2、加快高等教育转型发展。

    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支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特色发展。实施省市共建的高校发展政策,为高校人才培养、引进高端人才等创造有利环境。用“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大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加强先进文化创新、创作和传播。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资源整合与共享。

    专栏6: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积极支持高校走转型发展之路,2所高校跻身全省高水平大学行列。支持湖北医药学院建成湖北医药大学。支持汉江师范学院建成区域性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达到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建成省级本科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8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34门。

    (六)全面发展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

    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医教结合、教康一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以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以促进残疾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残疾学生生活、生存及社会适应能力为目的,致力于“学校现代化建设、学校课程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三大核心建设工作。在高质量、高水平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深化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建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领导协调机构,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继续教育。稳步推进成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社会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广泛开展城乡社区远程教育和全民阅读工程,推动构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七)规范发展民办教育。

    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差异化扶持的政策体系。落实《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坚持扶持发展和加强监管两手抓原则,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使民办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民办教育层次更加多样,结构层次更加合理,逐步形成具有十堰特色的民办教育理念和品牌。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平等地位,依法保证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形成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管理格局。

    (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大中小幼衔接的德育体系,以爱国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在幼儿园开展“起点阅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开展“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制度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国情教育、历史教育,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加强学生的生态教育,提升学生和全体公民的生态意识。加强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让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工程,增强青少年体质。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开展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探索科学的学前教育保教模式。着力推进小班化教学。推行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选修课程。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推行工学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拓宽就业渠道,提高适应性与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创业扶持和创业技能培训指导与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3、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交流。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本地高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共同建设形式多样的教学科研平台。组织一批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到境外培训,扩大我市中小学与国内外中小学的交流合作,相互借鉴人才培养经验,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抢抓北京十堰对口协作的历史机遇,深化两地学校手拉手、教师培训等项目,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北京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4、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力度。

    坚持以提升人才质量为根本,以“研究、指导、评价、服务”的职能发挥为工作主线,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科学实施和深化课程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建构科学、合理、全面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指导、诊断、激励和督促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专栏7: 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校园特色文化建设行动计划:所有学校提出办学理念,有校歌、校徽等标识性文化;制定学校特色建设行动方案;建立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特色建设机制;形成项目(活动)、课程等实践系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特色文化建设的指导,以课题引领、督导评价、培训等形式服务学校特色文化建设,建立网络平台加强对特色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校园足球推进计划:各学校因地制宜开展足球运动,学生广泛参与足球活动,学生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和意志品质明显提高。形成赛事丰富、赛制稳定和赛纪严明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探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体系。支持建设50所左右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十堰特色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学校美育提升计划: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工作。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活动,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九)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

    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增强教师廉洁从教意识,规范从教行为,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监督和奖惩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切实提升师德师风水平。

    2、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完善中小学教师正常补充长效机制,保障教师数量充足,队伍稳定。加强教师在岗业务培训,开展五年一轮36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建立30个县级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基地和20个校长挂职培训基地,强化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

    3、推进名师名校(园)长工程。

    切实做好名师名校长的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为名师名校长的各项教科研活动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信息交流、参观学习和考察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校本培训、农村支教等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骨干教师和明星校长考核办法,实行星级考评和动态管理。

    专栏8: 教师队伍成长工程 教师补充计划:到2020年,全市补充教师4020人,2016年847人,2017年953人,2018年842人,2019年753人,2020年625人。其中市直学校每年补充新教师260人。名师培养计划:到2020年,全市建立“名师工作室”100个,培养入选省特级教师(含湖北名师)80名,培养和评选十堰市名星校长80名;培养和评选十堰市万名星级教师(骨干教师),其中五星级教师(十堰名师)100名、四星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400名、三星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1500名、二星级教师(县级骨干教师)3000名、一星级教师(乡镇骨干教师)5000名。教师培训计划:“十三五期间”利用“国培--区域化整体试点、合作单项试点项目”、“省培--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市培--继续教育全员培训项目”培训教师45000人,其中参加国培教师人数8000人,省培教师人数12000人,市培教师人数25000人。

    (十)着力深化教育改革。

    1、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序衔接。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实行“选课制”、“走班制”,丰富高中选修课,拓展学生学习空间,促进其自主个性化发展。以郧西县自主教育改革等为典型,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并通过实施学生自主管理、教师集体备课、青蓝工程、捆绑考核,逐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落实新课改各项目标任务。

    2、完善教育评价制度。

    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建立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学校校长评价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特色发展”的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把党的建设、规范办学、安全稳定、民主管理、廉政建设等纳入底线管理指标,把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设开发、文化特色建设、改革创新等作为特色发展指标,鼓励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特色办学、自主发展。改革教师评价制度,转变以学生分数为主要指标的教师评价办法,将学困生转化、家校沟通、关爱留守儿童、学校安全等纳入教师评价内容,使教师的隐性劳动得到尊重和承认。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推行“县管校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及时足额补充教师。改进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建立教师关爱机制。

    落实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湖北省《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出台《十堰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形成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选优、培养培训等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对外语成绩、发表论文提出硬性要求,不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乡村学校在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名校长、名教师和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倾斜。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062套,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探索定期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教师交流轮岗途径和办法。依法落实城市教师待遇,改善城市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5、推进教育信息化。

    建立与课程标准、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相适应的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体系,到2018年,85%的学校实现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到2020年,所有学校实现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尝试建立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特色教室。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教育的深度融合,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机制,全面完成智慧教育资源整合工程,建设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实现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的衔接融通,建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应用,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6、深化集团化办学。

    进一步深化城区联校协作发展工程,实施名园办分园行动,通过城区优质学校来带动周边学校发展,利用名校托管、强校带动、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共享集团成员的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管理力量和师资力量,推进教育均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整体教育质量。

    7、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教育先行;教育扶贫,重在公平”,以农村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和职教学校为重点,发挥教育优质资源和职业教育优势,大力实施人才扶贫、智力扶贫、信息扶贫、技能扶贫,打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努力实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优先发展。

    按照“优先保障、拓宽渠道、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集中有限财力统筹安排推进各类教育发展。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各地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三个增长”。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办学成本,探索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高中阶段教育债务化解和控制机制。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教育事业。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办学。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工程,配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教育财务管理体系,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教育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督导评估,提升工作效能。

    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十堰市教育督导规程》,围绕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重点,以督学和督导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为保证,探索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升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工作效能。

    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督导公告、表彰奖励、约谈问责、跟踪监测、限期整改、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制度;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规范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建立人大监督检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形成规范高效的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和制度体系,实现智慧督导。

    围绕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均衡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快实施进程;针对社会关注的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做好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年度教育工作需要及省教育厅要求开展相应的专项督导。

    提升督学队伍综合素质。通过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提升督学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基层学校、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作风、精选督导事项、优化督导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教育督导项目,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和工作质量,增强教育督导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服务能力。

    (三)实施关爱工程,优化育人环境。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加强资助工作信息管理,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优化资助经费投入结构,合理分配资助资金,构建顺畅资助机制和全覆盖资助保障体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公正、有效,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和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大力实施关爱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关爱留守儿童,通过结对帮扶、伙伴牵手、自主教育、家校联系、应急管理等措施,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大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的保障力度,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各类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努力建设“平安校园”。以深化安全常态管理为重点,以提高“三防”水平为基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法制观念。积极构建学生安全防护体系,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教育发展。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成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和规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的实在动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以“双十星”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从严治教,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凸显教育公平,保证学校正确办学方向,建立依法自主办学、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学校工作机制,保障教师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保障教育事业科学、规范、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