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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我校获批湖北省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据悉,自2021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落实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有计划地推进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经专家考察和指导,目前我校教师教育共同体(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在配套制度完善、改革任务推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编辑:杨波 责编:梁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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