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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进芳:奖学金评比要明确责任 公平公正公开
时间:2010-11-02     来源:       作者:

本网讯 记者一兵报道:11月1日下午,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比会议在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党委副书记周进芳、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出席会议并参加了评选。

党委副书记周进芳在会上指出,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国家奖学金推荐、初评由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负总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学生获奖人推荐主体在各教学系。各教学系要按要求和程序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二要确保奖学金评比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奖学金推荐、初评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一丝不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学校通过办公平台、公示栏、校园网等公布评审结果,接受师生监督。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校报、广播、网络加大获奖学生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让获奖学生在全校全系成为学生们学习和效仿的典型和榜样,这也是引导树立良好学习风气,加大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还要加大对奖学金评选程序、环节的宣传,加强对某些学习规律的宣传。

本次评选按照郧阳师专《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及获奖情况等方面因素,进行公开评比。经与会人员投票表决,最终确定了胡茜茜等20名学生入选国家奖学金,并进行公示。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责任编辑: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