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壬申、贺巍、李雨若、刘准等见义勇为事迹:四人都是竹山县城关镇人,邹壬申(郧阳师专学生)。贺巍(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李雨若(女,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刘准(县宣传文化中心干部)。2009年10月4日15时许,邹壬申等三人在南门铁桥下的河堤游玩。突然听见河中有人呼喊救命,邹壬申与贺巍、李雨若抬眼望去发现河水中有儿童在挣扎,三人立即从河堤路基上跑向河边。邹壬申冲在最前端,他边跑边脱掉衣服,毫不犹豫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迅速向河水深处的溺水者付文杰游去,接近溺水者便一把拽住游向河边。由于河床中存在许多采砂船造成的暗沟,导致暗流涌动,现场情况万分紧急,邹壬申完全不顾自己身处险境,奋力将溺水者付文杰朝岸边推,因河床较宽,此时的邹壬申已经消耗了大量体力,眼看离河岸还有一段距离,危急时刻李雨若从附近的工地上找来一根长竹竿,同贺巍一起手拉着手站在河水中,将竹竿的一头伸向了河水深处的邹壬申,邹壬申一手拉住竹竿,一手拉着溺水者付文杰,在贺巍,李雨若的协助下将溺水者付文杰抢救上岸。此时在附近游玩的县宣传文化中心干部刘准也赶到现场,协助贺巍和李雨若对昏迷的溺水者现场急救,使其苏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