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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邹壬申勇救落水儿童 获竹山县表彰
时间:2010-03-22     来源:       作者:

本网讯 记者胡文江 报道:近日,竹山县致函我校,通报了我校艺术系07级建筑设计技术专业邹壬申同学在家乡竹山见义勇为的事迹和表彰决定,邹壬申同学于3月5日召开的竹山县政法综治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被该县综治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2009年10月4日下午,邹壬申同学在竹山县南门铁桥河堤勇救落水儿童。邹壬申同学在关键时刻能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品质,他的事迹在当地群众中广泛流传。为进一步弘扬邹壬申同学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我校学工处建议对其进行表扬,并号召全校师生向他学习。

附:邹壬申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况(据竹综治[2010]6号)

邹壬申、贺巍、李雨若、刘准等见义勇为事迹:四人都是竹山县城关镇人,邹壬申(郧阳师专学生)。贺巍(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李雨若(女,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刘准(县宣传文化中心干部)。2009年10月4日15时许,邹壬申等三人在南门铁桥下的河堤游玩。突然听见河中有人呼喊救命,邹壬申与贺巍、李雨若抬眼望去发现河水中有儿童在挣扎,三人立即从河堤路基上跑向河边。邹壬申冲在最前端,他边跑边脱掉衣服,毫不犹豫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迅速向河水深处的溺水者付文杰游去,接近溺水者便一把拽住游向河边。由于河床中存在许多采砂船造成的暗沟,导致暗流涌动,现场情况万分紧急,邹壬申完全不顾自己身处险境,奋力将溺水者付文杰朝岸边推,因河床较宽,此时的邹壬申已经消耗了大量体力,眼看离河岸还有一段距离,危急时刻李雨若从附近的工地上找来一根长竹竿,同贺巍一起手拉着手站在河水中,将竹竿的一头伸向了河水深处的邹壬申,邹壬申一手拉住竹竿,一手拉着溺水者付文杰,在贺巍,李雨若的协助下将溺水者付文杰抢救上岸。此时在附近游玩的县宣传文化中心干部刘准也赶到现场,协助贺巍和李雨若对昏迷的溺水者现场急救,使其苏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