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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公务用车更新处置计划的函》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车牌号为鄂CBF889的垃圾清运车作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46026
汉江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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