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属各单位:
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节气又是节日,不仅是传承先辈智慧、凝聚民族情感的重要纽带,更是厚植家国情怀、弘扬廉洁风尚的关键契机。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大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清廉文化氛围,学校将在2025年清明节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3日-4月7日
二、参与部门
各二级学院、校属各单位
三、活动形式
(一)营造文明清明氛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党委宣传部在学校文明网“我们的节日”专栏,以及官微、官博等平台,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宣传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传统习俗及相关历史典故,在官网主页更新清明主题banner。搜集、整理、报道各单位、二级学院的清明主题活动,展示师生创作的清明主题优秀文艺作品,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引导师生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二)各单位、二级学院开展特色主题活动
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各单位、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展清明文化主题活动。如清明历史文化讲座,清明主题文艺创作(文学、绘画、书法、摄影等),清明主题诗歌朗诵等,以艺术形式展现清明时节的自然景观、人文活动,推动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表达。
文明祭扫与志愿服务活动: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前往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等地开展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同时,开展文明祭扫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文明祭扫理念,倡导以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环保、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助力社会文明创建。
清廉文化融入活动:将清廉文化与清明节相结合,开展清廉主题活动。如举办清廉文化座谈会,邀请专家或校内教师讲述历史上清明廉洁的人物故事、典故,展播清廉主题视频、公益广告等,引导师生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在校园内营造崇清尚廉的文化氛围。
(三)宣传推广
各单位和二级学院开展清明主题活动后,请及时将文字稿、图片、视频等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将择优汇总编发,向外媒投稿,并报送省、市文明网,扩大活动影响力。
投稿邮箱:hjnu1904@163.com
联系人:罗老师(QQ:7364080)
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或专业特色,积极策划组织师生参与,及时做好活动宣传投稿,确保活动时效性。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