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传承汉师文脉,丰富档案馆藏,留存珍贵的汉师记忆,现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广泛征集学校发展历程中相关的档案文献和实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各时期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实物等。
(一)学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及重要人物来访等形成的资料和实物。
(二)学校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校园文化、校园风貌等方面的资料和实物。
(三)学校领导、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等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以及事迹报道、口述访谈音像等。
(四)反映学校师生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照片、影像、讲义、笔记、绘图、器具、徽章、票证、学业凭证、文字材料等。
(五)反映学校办学传统的回忆文章、音像、实物等。
(六)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成就的重要档案文献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自愿捐赠档案文献和实物的,经鉴定符合入档标准的,学校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二)寄存代管。愿意提供档案文献和实物使用权的,学校将与提供者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委托复制。不便捐赠原件但同意学校复制的,复制期间,原件由档案馆妥善保管,并在复制完成后及时归还,展出时将以适当方式注明文献或实物来源。
三、征集渠道
(一)直接送达。与工作人员联系约定后,将档案文献或实物直接送至汉江师范学院档案馆。
(二)快递邮寄。如无法直接送达,可通过快递或物流方式邮寄至汉江师范学院档案馆,邮费到付。
(三)拜访征集。若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提供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档案馆安排专人拜访,协助完成征集工作。
四、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常态征集:长期。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要求
1.提供者需确保所提供档案文献和实物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且经原主人或原作者同意或授权。
2.提供照片、音像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关键信息);提供实物时,请附上物品名称、年代、用途、来源等基本信息。
(二)权益维护
1.学校对捐赠物、复制件持有永久所有权,对寄存代管物在代管期间持有使用权,并持有在校史馆、档案馆及各类专题展览中展出权利,展出时以适当方式注明文献或实物来源及原持有人的基本信息。
2.原持有人可在捐赠、委托代管时对文献或实物的开放范围、利用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学校根据实际酌情收藏、代管和展出。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档案馆(校史馆)
(二)联系人:张老师
(三)联系电话:0719-8846008 18995943290
(四)邮箱:zhangjie@hjnu.edu.cn
一纸文书,承载岁月沧桑;一件旧物,诉说汉师故事;一张照片,定格发展瞬间。诚盼全校师生、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守护汉师记忆,为学校历史文化积淀贡献力量!
档案馆(校史馆)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