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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优秀校园新媒体及做好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2     来源:       作者:

各部门、各教学系(部):

为规范校园新媒体建设,打造校园网络文化精品,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首届优秀校园新媒体平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优秀新媒体平台2个。

二、参评范围

以学校和二级单位及相关群团组织名义依法依规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的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所辖新媒体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从四个方面评比打分,每个板块25分,总分100分。

1、导向正确。(25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传播、凝聚正能量,能够立足学校实际,突显学校办学特色,有效展现师生良好精神风貌。

2、创新性强。(25分)

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策划新颖、视角独特、原创性高,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同时兼具可读性,对新媒体运用有推广意义。

3、成效明显。(25分)

有一定粉丝量和活跃度,在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师生校友服务等方面推出过传播范围广、宣传实效佳的新媒体作品,在校园及全国高校同类型平台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4、管理规范。(25分)

具有固定的运营团队、稳定的信息推送、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及考核评价办法。

四、评选办法

优秀校园新媒体平台每年度采取自主申报制度,校园网络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标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者进行评选。

五、备案登记与展示推广

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维护,由所辖单位填写备案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以教学单位名义注册的校园新媒体,须经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批;以机关部门名义注册的校园新媒体,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名义注册的校园新媒体,须经校工会或校团委审批。按要求完成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的账号,将在“汉江师范学院新媒体广场”专题网站集中分类展示,以便管理、推广和交流。

请拟参评的新媒体平台认真填报《汉江师范学院校园优秀新媒体平台推荐表》,未备案登记的新媒体由注册或管辖部门、教学单位、社团一并填写《汉江师范院校园新媒体平台(官方)备案登记表》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登记。

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4:30

联系电话:0719-8846013(胡老师、罗老师)

电子版报送邮箱:hjsyb@sohu.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启明楼401党委宣传部

附件:

1、 汉江师范学院校园优秀新媒体平台推荐表

2、 汉江师范院校园新媒体平台(官方)备案登记表

校园网络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