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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教学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2     来源: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现就做好2016年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对象

1.课题申报单位(职业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会员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独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需具备中级职称);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具体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主要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课题受理原则

课题申请人参照《2016年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围绕《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结合专业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研究领域和范围自拟题目。鼓励反映当前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写教材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受理电子版的课题申报材料。各会员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接受修改要求。请各申报人在申报材料前仔细检查,认真核对。

课题申请人请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申请简表》。《课题申请简表》用于专家匿名评审,申请简表中涉及学校及个人名称等信息统一用XXX代替。申请简表论证字数不超过4500字。《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涉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及单位盖章部分,请彩色扫描后上传到《课题申请·评审书》中。

2.报送程序

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材料初审后集中报送至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材料。

3.内容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认真履行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和单位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名额

本次课题申报每个会员单位申报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8项。

2.报送时间

本次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申报人最迟应在2018年12月之前完成研究并结题。

(2)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公开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4.课题管理

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委托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对其报送的课题进行日常管理及校内结题组织工作。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

5.学校科研处受理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稿。

科研处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0719-8846021

电子邮箱:404198875@qq.com

附件:

1.2016年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简表

4.2016年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汇总表

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