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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6-08-20     来源:       作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

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热情,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限额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由在鄂高校牵头完成,并在湖北实现成功转化,取得明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涉密成果在保密期内的不得申报。原则上,本科高校可申报两类项目成果各1项,规模较大的高校可申报各不超过5项。

二、申报条件

1、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湖北相关企业或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贡献,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成果转让手续和合同真实、合法。

2、相关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依托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完成;研究成果已转化成为国家及我省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规划、政策、决策等;对推动实际工作作用明显,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评选名额

省教育厅牵头组织评选湖北高校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湖北高校智库十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各10项;评选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各20项。

四、有关要求

1、优秀项目和成果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和贡献,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3、上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稿,成果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8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付开平,袁力;

电 话:8846021

电子信箱:4018524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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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