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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11-04     来源:       作者: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教办室〔2013〕9号)要求,建立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了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现将我校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1906件。其中,学校概况15件,院系设置信息10件,教学管理信息70件,学生管理信息141件,招生就业招聘信息119件,新闻中心信息640件,学校人事招聘、招标、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干部选拔等信息75件,系部综合信息836件。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是以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动化办公系统作为主要公开渠道,校内公告栏、各类会议、QQ群、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动态、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师生知晓的方式为补充。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2-2013年度学校受理申请件次为0。

2、2012-2013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不予受理申请件。

3、2012-2013年度学校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评议良好。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单位或个人的举报。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要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原校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部门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校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推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