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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6-26     来源:       作者:

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总结2008年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厅决定开展全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将《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发给你们,请组织做好本地区、本校、本单位优秀成果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各地教育局应尽快确定专门机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向评奖办公室上报推荐工作。

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可直接由办公室组织申报。

三、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评奖办公室。

附件:关于全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