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史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2.具有保质按时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博物馆(含展览馆,下同)布展设计、装修装饰及陈列工程相应资质,持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承担有校史馆、标本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方面展厅陈列布展设计及施工业绩、信誉良好;
5.报名单位和项目经理近3年内建设项目无劣迹,布展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专业校史博物馆或展馆设计经历,有类似专业校史博物馆装饰施工业绩;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日起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报名,报名截至:2013年7月23日17时整。
报名人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印章。委托书及各复印件招标人留存,其他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人。留存在招标人处的报名材料报名人需装订成册提交给招标人。
1.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西一楼规划建设处;
3.联系电话:0719-8846028,传真:0719-884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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