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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2-11-17     来源:       作者: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年轻干部成长工程”(2011-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半年我市重点组织实施社会管理类、工业商贸外经类、少数民族类、财政税收金融类、城乡规划建设类、教育管理类等6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子工程。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省“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十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着眼于全市领导班子建设的战略需要,分层分类集中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下半年,我市将分别组织实施市一级和县(市、区)一级两个层面的“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类、工业商贸外经类、少数民族类、财政税收金融类、城乡规划建设类、教育管理类等6项子工程。

(一)市一级“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共需选拔培养对象220名左右,其中:

1、社会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着眼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系统创新,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社会建设与管理需要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 为加强全市社会建设与管理领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力量。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分管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40名左右。

2、工业商贸外经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以推动我市新型工业化、提升商贸流通服务和对外开放水平为目标, 着眼于培养造就一大批工业商贸外经方面的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优秀年轻干部,为加强全市工业、商贸、外经领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力量。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工业、商贸、外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分管工业、商贸、外经工作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40名左右。

3、少数民族干部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着眼于培养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代表性强、群众基础好、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组织保证。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民族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根据推荐报名情况确定。

4、财政税收金融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以推动我市财税金融工作水平为目标,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精通财税金融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财政、审计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分管财政、税收、审计、金融工作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40名左右。

5、城乡规划建设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以提升我市城市建设水平、推动十堰城乡规划建设科学发展为目标,着力培养和储备一大批视野开阔、理念先进、科学创新的城乡规划建设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建设、规划、国土、园林、房管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40名左右。

6、教育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主要以提升我市教育管理水平、增强治校办学能力、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强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教育辐射功能为目标,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熟悉教育管理工作、教育理念先进、教育行政管理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人选对象主要以培养市直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县(市、区)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40名左右。

(二)县(市、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由各地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实施,选拔培养对象在1300名左右。其中:

1、社会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乡镇(街办)分管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30名左右。

2、工业商贸外经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工业、商贸、外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乡镇(街办)分管工业、商贸、外经工作的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30名左右。

3、少数民族干部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直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乡(镇)领导班子后备人选特别是政府正职后备人选为重点。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干部队伍实际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0名。

4、财政税收金融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财政、审计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乡镇(街办)分管财政、税收、审计、金融工作的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30名左右。

5、城乡规划建设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建设、规划、国土、园林、房管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乡镇(街办)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30名左右。

6、教育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和乡镇(街办)分管教育工作的党政班子后备人选为重点。选拔数量在30名左右。

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各类型子工程培养选拔数量均为10名左右。

三、市一级“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社会管理类

1、选拔范围

市内党政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综治维稳、民政、信访、人社、卫生、人口计生、质监、药监、安监、环保等)的现职有关人员及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98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 2 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政治坚定,品德优良,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

(5)思想解放,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二)工业商贸外经类

1、选拔范围

市内党政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发改、经信、国资、商务等)的现职有关人员。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98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政治坚定,品德优良,懂经济、善管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能力;

(5)思想解放,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少数民族干部类

1、选拔范围

市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表现优秀的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大局观念强,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斗争中, 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熟悉民族政策,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3)应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7)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8)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四)财政税收金融类

1、选拔范围

市内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部门现职人员和其他具有宏观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经济工作经历的人员。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98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熟悉宏观经济工作,对经济运行规律有一定研究,具有财政、税收、审计、金融等方面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5)政治坚定,品德优良,思想解放,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五)城乡规划建设类

1、选拔范围

市内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包括规划、建设、国土、园林、房管等)现职人员和其他具有城乡建设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人员。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98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具有城乡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5)思想解放,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六)教育管理类

1、选拔范围

市内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行政管理人员。

2、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1977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须满1年以上;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980年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5)思想解放,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县(市、区)一级社会管理类、工业商贸外经类、少数民族类、财政税收金融类、城乡规划建设类、教育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6类子工程的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参照市一级有关规定,由各地研究确定。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市一级下半年“年轻干部成长工程”6类子工程从2012年11月中上旬开始启动,到12月底基本结束(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具体工作程序为:

1、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推荐培养对象人选,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关,推荐人选应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其中,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后备干部应优先纳入选拔范围。

2、资格审查。根据选拔资格条件和培养对象的总体结构要求,市委组织部组织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组织笔试。集中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4、全面考察。根据资格条件和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5、确定人选。根据人选考察情况及相关条件,研究确定集中培训对象。

6、集中培训和测试。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核、测评,综合分析测评结果,逐人提出培养方向。

7、跟踪培养。按照“重点培养、同样使用”的原则,逐人落实培养措施,加强实践锻炼。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适时择优选用。对需要进一步加强锻炼的,采取挂职、轮岗、交流任职等方式进行跟踪培养和重点管理。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按照省里部署和市委要求,在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和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相互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香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命题考务组、培训测试组、后勤宣传组等工作小组,负责6类子工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市纪委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2、分类组织实施。市一级下半年“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按照“三统三分”的办法组织实施,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命题考试、统一培训测试,分类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分类组织考察、分类确定人选名单及培养计划。具体职责分工为:市委政法委负责社会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市经信委负责工业商贸外经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市委统战部负责少数民族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财政税收金融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市住建委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管理类“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委、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各“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子工程的人选推荐、资格审查、协助笔试和考察、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参与组织培训、确定培养措施等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协调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县(市、区)一级下半年“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由各县(市、区)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分层分类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13年元月底以前完成选拔和集中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呈报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是省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地6项子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坚持标准,注重潜力。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重视从实践中发现人才,重点关注那些长期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真正把那些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出来。

3、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坚持解放思想,鼓励改革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对工作实施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大胆探索新办法、新途径,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积累经验。

4、严肃纪律,规范程序。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全程监督,防范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附件:

附件:“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