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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出席省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14     来源:       作者:

各党总支(支部)、学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关于推荐提名我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通知》(十文[2012]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推荐提名十堰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的结构要求及名额分配

湖北省分配给十堰市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6名(含省委提名代表3名),本次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33名。根据省委规定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具体结构如下:

(一)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机关负责人6人,主要从市级领导干部,市直单位、人民团体负责人中推荐;

(二)县(市、区)领导干部8人;

(三)武当山特区、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2人;

(四)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9名,先进模范人物党员8名(其中工人代表3名,农民代表1名)。主要从全市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知名度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中推荐。

以上前三类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原则上从参考名单中进行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可从参考名单中推荐提名,也可在参考名单之外提名,但提名对象的基本信息要清楚。

在推荐提名的33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女党员应不少于9名,少数民族党员应不少于1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党员应不少于18名。

按照省委安排,分配给我市的代表名额中,不再包括军分区和武警部队代表。

二、推荐提名的办法及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要求,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确保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湖北省分配给十堰市代表名额33人,等额推荐提名候选人。我校推荐提名工作办法及时间安排如下:

1.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提名工作。

十堰校区6个教学系、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人选33名上报各党总支,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后,将33人名单于3月19日前报组织人事部;

机关14个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人选,将33人名单于3月19日前报组织人事部;

丹江校区4个教学系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人选33名上报各党总支,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后,将33人名单上报丹江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丹江校区管委会党总支、教育系丹江校区党支部将推荐提名结果直接报送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丹江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管委会审核后,于3月19日前将选举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

离退休党总支按照要求进行推选,将推荐提名结果直接报送组织人事部。

2.校党委集中多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然后将遴选提名的人选名单及相关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代表条件,按名额及构成推荐提名。出席省十次党代会的代表应该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各总支、支部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代表质量。

2、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程序组织推荐提名。各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确保基层支部的参与面、党员参与率达到100%,在酝酿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做好推荐提名工作。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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