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等学校师德建设制度化和常态化,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高校教师共同的行为准则,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遵守,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欢迎全国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您的建议意见,对《规范》的修改完善和启动实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请将建议和意见在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国教育报编辑部;也可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直接下载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邮政编码:100082),中国教育报高教新闻中心,姜乃强(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校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sddtl@edumail.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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