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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专关于征集校园建筑设施命名的启事
时间:2010-05-11     来源:       作者:

目前,郧阳师专十堰新校区建设正快速推进,校园道路、建筑等设施将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校园建筑设施的命名,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培养师生员工的爱校情结,增强凝聚力,共同挖掘学校的人文传统与大学精神,建设底蕴深厚、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郧阳师专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首批校园建筑设施命名。主要事项如下:

一、首批命名对象

1、校前广场(图书馆前)

2、隧道

3、教工家属区(不分楼栋,整体命名)

二、命名要求

1、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注重各类设施命名的科学性。

2、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传统以及地域历史文化特征。

3、既体现建筑设施功能内涵,又表现文化内涵,努力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命名要格调高雅,底蕴浓郁,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4、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发音响亮,易读易记;每个命名由2至5个汉字组成。

5、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征集办法

1、学校党委宣传部将需要命名的建筑设施通过新闻网、校报、广播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发布、宣传。

2、命名作品制作完毕后,应征者可于6月30日之前采取书面方式或网上提交。提交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手机、固话)。书面提交者应将命名作品送(邮)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网上提交者可将命名作品发送至郧阳师专报邮箱(yyszb@sohu.com)。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征集的命名作品进行鉴别、评议,选出命名作品3套。

4、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入围作品通过新闻网、校报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

5、根据广大师生的修改意见,专家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6、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四、奖励

郧阳师专将对入围和所采用的命名作品予以相应奖励。

咨询电话:0719-5252464

联系人:胡老师

郧阳师专党委宣传部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