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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09-12-17     来源:       作者:

201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十堰市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定于2009年12月25日(周五)上午9:30在丹江校区行政楼112室接受考试报名,十堰校区定于2009年12月28日(周一)上午8:30在B510教室接受考试报名。

1、师范类专业申报初中教师资格证,不需要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毕业时直接申报办理;

2、非师范专业申报初中教师资格证,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取得合格证后在毕业前进行教师资格申报(2010年4月底),然后参加十堰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试讲(说课),面试、试讲合格后方可办理;

3、所有参加学校自考本科学习的学生,如果毕业时能够取得本科文凭,可以直接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合格后参加教育局组织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合格后方可办理;

4、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为同一考试,合格证书永久有效,办理初、高中教师资格证时均可使用。

报名需要交两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考试将在2010年3月下旬举行。考前培训安排在下学期开学进行,十堰考试院将组织专家在两个校区分别进行课程讲授和考前串讲。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