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省十三届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1月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上午9时,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周洪宇主持大会。大会其他执行主席马国强、周霁、刘雪荣、胡志强、张维国、张爱国、潘启胜、陈瑞峰、吴祖云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杨松,省政协主席徐立全,正省级老领导宋育英,省领导尔肯江·吐拉洪、黄楚平、梁伟年、王立山、李乐成、马涛,王玲、王建鸣、刘晓鸣,傅德辉,曹广晶、万勇、陈安丽、杨云彦,李兵、张柏青、郭跃进、马旭明、彭军、杨玉华、秦顺全、王红玲,许克振、田玉科,有关领导游劝荣、王晋,李伟强、张林、吴海涛、景涛,丁烈云,余少华等。
省老领导苏晓云、张岱梨、尹汉宁,陈天会,武汉市领导周先旺、胡曙光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723人,实到代表69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玲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她说,过去的2018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立法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履职水平,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发展,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王玲说,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使人大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劝荣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18年,全省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40939件,审结758437件,同比分别增长13.9%和13.5%,办案整体质效持续向好。2019年,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遵照本次大会决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18年,省检察院带领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7779人,起诉52633人,出庭指控38554件,同比分别上升13.2%、7.3%、4.9%。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省委和最高检的一系列新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受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他说,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重要内容。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作出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统一全省人民的思想认识,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法治的力量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王建鸣介绍了决定草案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设立和更名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决定省十三届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出席、列席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