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全文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报道:《十堰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日前通过市政府网站全文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其中,幼儿学前教育被提到空前重要的位置,“十二五”期间, 实现全市乡镇均建有1所标准中心幼儿园的目标。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十堰市将全面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 实现全市乡镇均建有1所标准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新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0所。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以上,学前二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3%以内;全市普通高中争取达到市级示范高中标准,城区高中争取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学校标准,县(市)一中基本达到省级示范学校标准,争取全市有1所高中达到国家级示范学校(或国家级重点学校)标准。重点在十堰城区建设3至5所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建设在校生规模在3000人以上、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职教中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均达到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快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建设,完成郧阳师专迁建工程,完善十堰大学城园区各项配套工程,到2015年,使十堰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十二五”末期,7至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0%。
记者发现,在这个规划中,学前教育如何发展和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如何改善所用笔墨较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制定并实施办园标准,加强监管职责。加快幼儿教师的培养和配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
在规划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逐年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班班通”试点工程,5年内市直学校率先实现“班班通”,力争县市区初中及以上学校“班班通”普及率达到80%,小学“班班通”普及率达到40%,在“班班通”学校推广优质教学资源“堂堂用”。
“十二五”期间,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将全市现有中小学学校(教学点)从1263所调整到900所左右。力争北京路中学竣工并招生,北京路北口新建1所小学,上海路杨家沟小学和火车站小学立项,东部新城区建设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的15年制学校,完成市二中、市十六中、市实验中学、柳林中学、广东路小学、东风小学、市东风教育分局等的改扩建及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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