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来《关于增列汉江师范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小学教育等9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批复》的函,同意增列汉江师范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物理学、应用化学、绘画、体育教育等9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2019年12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组对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绘画、体育教育、物理学、应用化学等9个专业参评。专家组一致认为,汉江师范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9个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建议给予学士学位授予权。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表示,相应专业自首届本科生毕业当年起,按照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设置该专业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我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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