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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西区门面房招租公告(二次)
时间:2023-12-04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

汉江师范学院西区门面房租赁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西区门面房租赁

(二)基本情况:本项目由学校提供房屋,由承租商投资并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包括技术服务、人工服务及室内装修等。校区目前在校学生约300人,该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消费人数由意向承租商自行测算。

房屋地点

面积

资源占用费

合同期限

履约保证金

茅箭区献珍路7号

立德楼一楼

40.50㎡

≥2.92万元/年

3年

年租金10%

二、招租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商。房屋以现状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经营范围为图书、饮品、水果、食品、眼镜、文具、打字复印、快递等,其中文具、打字复印、快递业务缺一不可。未获得校方同意不得私自调整经营范围,若确需调整经营范围,应提前书面告知校方并取得同意;

(二)应确保提供及时、便捷、安全的服务。所售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款,所有货品均应在质保期到期日前下架更换。因服务质量引起顾客投诉,由承租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承租商需要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或增加设备等,须事前按消防安全要求做好设计方案和效果图向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保卫处、基建处审核,并书面反馈同意后方可实施,有关装修费用由承租商承担。

(四)按合同约定缴纳资源占用费、水电费、垃圾卫生费等费用;

(五)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形象,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指导;

(六)应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不得私自在校内做宣传,如需宣传,须经校方管理部门批准;

(七)应认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在协议期内,其工作人员因意外事故造成自身及他人伤害、财产损失的,全部由承租商负责。

四、承租商资格要求

(一)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社团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资质(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近3年内无不良业绩纪录,并自愿遵守竞争性谈判须知中的各项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运行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经济纠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近3年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未被列入汉江师范学院失信名单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现场踏勘地点及时间

踏勘地点: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由上海路校门集体进校)

踏勘时间:2023年12月 7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36249488

六、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申请(注明公司名称或个体户姓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和资格审核文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及第四条承租商资格要求所列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062043103@qq.com)。学校审核合格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意向承租商最迟于2023年12月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1.55元缴入学校指定账户(须详细注明公司全名或个体户姓名及缴款事由),逾期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未中标的意向承租商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承租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学校账号信息:

户名:汉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建行丹江口市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1616634053001967

七、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图书馆东区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636249488

邮箱:1062043103@qq.com

附件:可在公告发布页面点击链接下载

1.报名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