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科协,各全市性学会、协会,各直属基层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将进行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的要求,将申报评审的《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务必于2014年6月6日前报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将根据论文申报的质量和数量,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参加第十五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
二、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论文须是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或是在全市性社团学术会议交流和经县市区论文评审获奖的论文。
三、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十堰市科协学会部。
1、本通知可在十堰市科普网(http:∥)科协公告栏下载。
2、《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见十堰市科普网(http:∥)政策法规(地方法规)栏目。
附件:1、《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第十四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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