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党组织,也可随同学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因特殊原因需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由本人申请,填写《郧阳师专毕业生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3)经系党总支批准后,并签署《郧阳师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管理协议书》(附件4)的,可将其组织关系暂留学校一年,原所在党总支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所在系党总支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请各党总支填写《郧阳师专200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郧阳师专2007届毕业生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1、附件2),要求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要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类别,并在转移登记表上相应栏目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6月12日左右报送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须以纸质上报,并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到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发放到各党总支。各党总支应在学生离校前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郧阳师专200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上签字领取。
1、请各党总支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2、各党总支应对2007届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明确要求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遗失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办理。若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总支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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