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11]2号)精神及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湖北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的目标,结合实施我省“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特制定“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11年,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西部项目”专项资金2400万元,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完成约43150余人的培训任务。其中,置换培训1650人,省外高端研修400人,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培训8000余人,紧缺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100人,远程培训33000余人。为我省农村学校培训一批骨干教师,使他们在实施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和校本研修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目标为:
1、通过置换脱产研修、骨干研修、巡回讲学、短期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倾情、精心培育“国培种子”,增强他们职业理想信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教育理论素养,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引领他们踏上持续发展之路。力争通过3—5年的持续跟踪,培养500名省级、5000名市级、50000名县级骨干教师,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努力打造出以“楚天卓越教师”为标志的教育家型教师团队。
2、收集、遴选在培训中受到普遍认可的培训课程,逐步建成学科齐全、可满足中小学教师学习需要的课程资源库;补充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师资库,逐步形成覆盖各学科、可供选择的培训者资源库。
3、通过“国培计划”的实施,在我省初步构建起以“天网、地网、人网”(三网合一)为支撑,以高水平综合大学和高等师范院校为主体,以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高校与中小学密切合作的教师培训体系。
项目实施的基本思路是:总体规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协调推进;创新模式,整合优势,确保质量,凸显特色。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政法[2010]5号)提出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要求,整合集中研修、跟岗(挂职)学习、远程培训的优势,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和国家优质课程培训资源的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和教师培训的经验,分层、分类培训省级培训团队、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促进省、市级培训,带动全员培训,从而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和优质中小学资源,采取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3个月的脱产培训。此项培训与师范生实习支教相结合,组织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置换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培训。
1.采取政府采购培训服务的方式,遴选湖北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等10所具备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作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基地。
2.培训时间为3个月,采用“2+1”培训模式,其中院校集中研修2个月,从集中研修中选拔900名优秀学员到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校(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基地学校)进行“影子教师”培训1个月。年置换研修中小学教师1650人;派出顶岗实习生约2500人。
4.置换培训院校针对顶岗实习的工作安排与新要求制定师范生顶岗实习规章制度,做好实习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教学技能培训,并选派导师带队,与中小学指导教师组成“双导师”,加强对师范实习生教育教学指导。
5.协调置换培训院校、县(市)教育局和有关中小学加强实习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需的生活保障。
6.协调组织好集中研修后的“影子教师”培训,统筹安排好两个阶段学员的学习、生活。
详见附件2:《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申报书》
在全国范围遴选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开展骨干教师高端研修,对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短期培训,使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
1.采取政府采购培训服务的方式,遴选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省外部属师范大学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作为省外高端研修培训院校。选派400名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培训者,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高端研修。
2.项目目标是为骨干教师从“优秀走向卓越”架构平台,同时为省、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准备培训师资。
详见附件3:《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省外高端研修项目申报书》
1.组建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团,到全省20个农村县(市)巡回讲学,分学科培训教师8000人,同时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有效开展校本研修。
3.聘请省外特级教师加盟,加强异域教师间的交流与研讨。
4.项目目标是“送培下乡”,为骨干教师提供示范、辐射平台,让农村教师就近接受优质培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详见附件4:《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特级教师巡回讲学项目申报书》
1.采取政府采购培训服务方式,遴选学科齐全、专业力量雄厚的华中师范大学作为农村紧缺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基地。
2.培训目标是提高紧缺学科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学科教育均衡发展。
详见附件5:《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紧缺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申报书》
通过招标、邀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远程培训资源,尝试混合式学习,努力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承办培训机构将由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正式确定)。
1.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支撑,以校本和乡镇培训为主要组织形式,组织边远贫困地区不少于33000名教师参加远程培训,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任务。
2.以混合式学习为主要形式:即组织教师上线集中收看视频课程;线下在骨干教师指导下集中研讨交流,答疑解惑;之后进入分散的、自主的在岗研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研讨。
3.培训内容为 “初中英语”、“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技术培训”、“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四个学科或专题。
4.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按远程培训参训教师总人数约2%的比例,遴选约660名优秀学科教师参加辅导教师短期集中培训,作为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团队。
5.会同远程培训机构选定具有专业影响力的首席专家,敦促培训机构组建教学辅导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6.充分发挥“人网”在远程培训中的作用,协调远程培训机构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建立学情通报制度。
7.项目目标为让农村教师足不出户享受便捷、优质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详见附件6:《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申报书》
2011年6月15日——6月20日:省教育厅分批发布项目计划。
6月21日——6月28日:分项目申报,答辩评审,确定入围项目承担机构(远程培训项目除外)。
6月30日——7月30日:实施方案上报及确定项目承担机构并报教育部审批。
7月31日——8月30日:远程培训项目招标,检查各子项目培训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组成“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任组长,统筹规划和管理我省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培训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确保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建专家团队。选聘教师培训专家、学科教学专家、一线优秀教师组建“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专家组,负责课程研制、师资推选、培训方法指导、综合评估,对培训组织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业务咨询。选聘省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专家补充教学专家团队,保证“国培”品质。
3.注重需求调研。动员和组织培训机构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专项调研,设计培训课程,研制培训方案。尤其要通过置换培训项目,与师范院校共同探索培养、培训一体,职前、职后沟通的机制。
4.强化资源建设。收集、遴选在培训中受到普遍认可的培训课程,整理已有课程资源,逐步建成学科齐全、可满足中小学教师学习需要的课程资源库;补充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师资库,逐步形成覆盖各学科、可供选择的培训者资源库。
5.完善遴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遴选具有丰富教师教育资源的院校以及专门的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校承担培训任务。
6.强化质量监控。建立学员对授课教师、培训院校,培训院校对学员,授课教师对培训院校的多向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对培训过程和质量的监控,加强培训绩效考核,建立“国培计划”优秀学员表彰制度。
7.加强经费管理。加强各子项目预算评审,参照“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拨付办法,分两次拨付经费。各子项目采购完毕后,启动实施阶段预拨60%经费,项目全部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拨付余额;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保证专款专用。与此同时,继续用好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争取费用额度每年有所增加。
1、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1)规划书
2、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置换研修项目申报书
3、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外高端培训项目申报书
4、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特级教师巡回讲学项目申报书
5、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紧缺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6、教育部 财政部“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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