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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机构岂可取代母爱(245期2007年11月30日)
时间:2008-01-23     来源:       作者:徐丽琴 电子版

6个月大的女儿是该顺其自然成长,还是到专业的早教机构“读书”?家住渝北区鲁能星城一街区的年轻妈妈王娟犯了难。希望在科学的教育方法下,让孩子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王娟的丈夫不顾各种早教机构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的高额收费,强烈要求送6个月大的女儿去“上学”。(《重庆晚报》07年10月14日)

十三世纪时,为弄清语言是否也像食物一样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求,在听不到母语的情况下,儿童会讲哪种语言,Frederick二世做过一个实验:他抱养了一批孩子交给护士,并告诉护士们保持沉默。这是一个悲惨而过激的实验,所有的婴儿不到一年就死了。实验证明:没有好的母亲的爱的抚育,人的生存能力会受到极大的损害,这种缺失越是存在于生命的早期,它的危害就越大。

将年仅6个月的婴儿送入早教机构上学,绝非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教育良策。对于一个婴儿来说,只有听到的母亲的心跳、闻到襁褓中残余的母乳味道、靠啼哭和呓语传递出来的信号能被足够的重视,才能带来对他们一生都至为重要的安全感,这些岂能让位给陌生的早教机构?

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有些家长提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于是,各种“培优”拥塞市场挤占教育空间和孩子的成长空间。可是探究家长迷信和追逐种种培优机构的动因,我们不难看出,这种“教育饥渴”实质来源于父母自身的竞争焦虑,他们对社会的变迁感到害怕,或是不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就把这种焦虑和不安全感生发到孩子身上,希望他们从小就“跑在前面”或是“占领制高点”。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孩子很容易被物化成“学习机器”。

但是教育最终不等同于“读书”,不等同于服务于社会竞争的各种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训练。人的个体成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最终决定人生幸福与否的因素还在于这个个体的人格是否健全,身心是否快乐。如果“教育”想要合理地完成这一过程,就必须重视孩子的独立人格和真正需求。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将关系分为两种:“我与你”、“我与它”。在“我与你”的关系模式中,双方之间是彼此独立平等的人;在“我与它”的关系模式中,一方居于主动,替代对方判断、选择并确立其行为目标。而在亲子关系中,由于孩子幼小,家长常常越厨代疱无意中形成“我与它”的亲子模式。在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和精力之后,反而促成了人格障碍的形成。孩子不是花草盆景,不可以由着父母和社会的需要来任意裁剪,更不应当成为望子成龙心态下,拔苗助长的牺牲品。

一个6个月的孩子将来所要面对什么样的社会状况或是人生困境,不是父母现在可以预见和规避的。优秀的孩子首先应当是头脑清醒、人格健全的快乐孩子,他不可以在竞争目标下用钱“砸”出来,为人父母只有真正了解育儿知识,有着平和安定的心态,提供给孩子足够的爱、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我们的孩子才能最终被培养成有幸福能力的人。(作者系荆门市白石坡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