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围绕“三农”工作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工作也是解决新时代各种问题和矛盾的现实需要。
第一、十九大开启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并明确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据统计2019年末全国总人口14亿,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8亿,占60.6%,农村人口仍有5.52亿,而且农村地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4%以上。忽视农业农村发展就意味着既定目标就不会“全面”实现。
第二、现阶段,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工农、城乡关系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坏及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2019年首次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乡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城镇边界不断扩展,同时乡村衰退速度加快,村庄“空心化”现象日益加剧。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工农互助、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本之策。
第三、在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全会提出把坚持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畅通国内大循环,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才能切实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才能发挥“三农”压舱石的作用,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至关重要。
第四、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即将实现。脱贫攻坚解决了相对贫困问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长足发展,脱贫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农民致富的长效机制尚有待完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可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顶层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需要从多方面考量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第一、优先考虑人才队伍建设。乡村振兴的希望在“人”,关键在“人”。要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实现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坚强领导;要制定政策,吸引更多外出青年回乡创业,同时加大致富带头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以人才的振兴带动乡村振兴。
第二、优先满足资源要素配置。改变农村人才、资源、资本等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城市、工业反哺农业农村的有效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优先保障资本投入渠道。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县域新增债务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第四、优先推进质量兴农战略。继续把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紧紧抓在手上。农业要由重产出向重质量转变,生产更多安全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农产品,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有更好绿色发展理念的经营主体,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转型发展。
第五、优先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网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特色农产品物流配送通道。从机制上改善人居环境,将环境美转化为产业要素。
第六、优先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村留得住人。
第七、优先深化农村制度改革。改革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举措,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农村居民宅基地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释放农村资源活力,发挥农村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效益。
(作者系十堰市委党校第4期研修班学员、郧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